樂人社〔2023〕58號
各鎮(街道、辦事處),各有關單位:
經樂昌市人民政府批準,同意:
張強同志掛任為樂昌市人民醫院副院長,掛職期至幫扶工作結束,期滿掛任職務自然免除;
免去呂敏文同志的市人民醫院副院長職務;
免去張小堅同志(女)的市政府機關事務中心副主任職務;
免去陳忠英同志(女)的市糧食和物資儲備保障中心副主任職務。
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3年10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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